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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特首犯法庶民同罪”大陸罵香港沒資格


香港前特首受賄被判刑20個月,並且很可能不獲緩刑即時實行。他所犯的罪行估計在國內很難理解,因為根本不算個事情,簡直就是小題大作冤枉好人。

20121819日,曾蔭權攜妻到澳門出席新濠天地賭場春茗活動,宴會中與有江湖黑社會背景人士飲宴;201229日至12日,曾蔭權與妻子及10多名富商,乘坐富商私人飛機往返泰國,再乘豪華遊艇返回香港。曾蔭權承認7年任內,先後4次乘坐富商遊艇及私人飛機外遊;曾聲明每次都按市價了機票費用,但被指責私下與富商聚會“官商勾結”;

曾蔭權在2005年時獲地產商贈送一部,1998年款的舊跑步機,但特首堅稱“借用”;2001年為了逃避汽車稅,曾蔭權自費在英國購入房車;1996年其長子曾慶衍從英國醫科畢業返港,曾蔭權以財政司信箋致函醫務委員會,要求豁免長子的執業筆試;特首公幹外訪均由政府部門統一帳,但曾蔭權堅持用個人信用卡簽帳賺積分優惠;

曾蔭權退休之後居住在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面積5百平米單位,每年租金8萬元人民幣。2012223日,被香港媒體揭露曾蔭權與建造此物業之富商,存在利益輸送嫌疑。2009年,曾蔭權曾批出牌照給“香港數碼廣播”,而此公司老板正是曾蔭權居住物業老闆,香港數碼廣播的股東兼董事黃楚標;

特首用政府信箋寫信給下屬,通融兒子考試是違法的。即便自費刷卡賺積分也不允許。借用舊跑步機違規。領導人乘坐富商交通工具,退休自租富商物業,就是“官商勾結”要判刑。大陸近年媒體辱駡香港成風,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實說大陸人根本連罵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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