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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水滸英雄喜好殺人吃肉的眞正原因

《水滸傳》中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本是伏魔殿中魔怪。北斗叢星有三十六天罡星神將,地煞星代表凶神惡鬼,天罡地煞聯合可以降妖伏魔。魔君降臨人間,既替天行道剷除惡勢力,又殺人無數血流成河。水滸一百單八條好漢,無論出身貴賤,多數是殺人高手,而且殺人越多,方顯英雄本色。



林沖雪夜上梁山,王倫要他交投名狀,人頭見面禮。林沖道,小人頗識幾字,乞紙筆來便寫。朱貴笑道,教頭你錯了。但凡好漢們入夥,須納投名狀,你下山去殺得一人,將頭獻納便無疑心,這個便謂之投名狀。林沖道,這事也不難,便下山去等,只怕沒人過。林沖在水滸前半部,就是個性格懦弱的人物,饒是如此對殺人也豪不猶豫,只是他運氣太差,偏遇到個更倒楣的青面獸楊志。他與楊制使戰個不分高下,因此未能完成任務,白衣秀士王倫對他就更不待見了。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殺死生鐵佛崔道成,都算抱打不平為民除害。輪到武松就不怎麼講道理了,武都頭替兄報仇,割殺潘金蓮,鬥殺西門慶,還算情有可原。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連殺十五人,除三幾個主犯,其餘都是濫殺。武松殺死無辜婦女後道,“我方才心滿意足”,有點變態殺手的味道。



《水滸》中濫殺無辜的代表人物非李逵莫屬,他殺人憑感覺,想殺就殺,無需理由。殺人越多腎上腺激素分泌越多,心情越快活舒暢,簡直是天生殺人狂。李逵為賺朱仝上山,將四歲小衙內腦袋一砍兩半。三打祝家莊扈成捉住祝彪,解往宋江門下求和,李逵砍殺祝彪,還把扈太公一門殺盡。“見著活的便砍了…… 我殺得快活”。李逵甚至連公孫勝之師,羅真人及道童也隨意劈殺。為狄太公“捉鬼”,將其親生女兒及情夫都砍了,理由“吃得飽正沒消食處”。鬧江州劫法場,他兩把板斧一味地砍將來,只顧砍人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江邊百姓但凡撞著,都被他都砍下江裡去。氣得晁蓋大叫:“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李逵哪裡忍得住,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李逵在水滸裡殺人數量方面,肯定是最突出的。



水滸英雄殺人方式多樣,明者武力擒殺,刑事犯罪,戰場殺戮,暗者蓄意謀殺,用蒙汗藥謀財害命。母夜叉孫二娘就是開人體熟食店的,她與丈夫張青開黑店賣人肉叉燒包。每日只等那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梁山泊所開酒店,除引接四方好漢招募人才,刺探潛伏做情報工作外,經營的第三產業也是人肉食品加工,並以此創造不錯效益。“在此間開酒店為名,專一探聽往來客商經過,但有財帛者,便去山寨裡報知。但是孤單客人到此,無財帛的,放他過去;有財帛的來到這裡,輕則蒙汗藥麻翻,重則登時結果,將精肉片為巴子,肥肉煎油點燈。”



宋江沒上梁山前,多次差點被各路好漢,當成食材使用。不是人肉刺身,就是肉包子餡,心肝做酸辣湯醒酒。矮腳虎王英想吃宋江心肝,催命判官李立想把他當肉包子餡。李立的黑店對人肉進貨管道,從不嚴格把關,什麼原料都進。孫二娘還有個經營規章,雲遊僧道不殺,他不曾受用過份了,又是出家的人。二是妓女不殺怕壞了名聲,三是被刺配的罪犯不殺,恐有好漢在裡面,其他人都殺。眾好漢殺人後,還資源利用,喜歡吃人肉,連吃法都有講究。李逵先看肉質好壞,李鬼腿上肉好就煮著吃了。黃文柄胖肉多油適合燒烤,李逵拿起尖刀先從黃文炳的腿上割起,揀好的當面炭火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宋江和眾頭領吃完生烤黃文炳,他的內臟也不浪費,開胸取心肝做醒酒湯喝,水滸裡英雄好漢都是人肉美食家。



為何成為英雄好漢,必須殺人才符合條件?宋太祖趙匡胤奪取後周政權,“洪恩被于寰宇”思想下,宋朝提倡刑罰寬厚。廢除前朝峻法,儒者為吏務存仁恕,在宋朝歷任皇帝的治國中都有體現。制定《宋刑統》趙匡胤提出“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的方針。宋朝實行“折杖之制”,將笞刑,徒刑,流刑等,折成杖刑。除死刑外,其他均可以折杖充抵,極大地減輕刑罰。宋朝為免濫殺,恢復覆奏制度,死刑案件需要覆奏,對一些杖罪,笞罪,徒罪,流罪都要進行覆奏,尤其對死刑案件更重視。將死刑覆奏的規定,寫入國家的法典,設置審刑院專門鉤檢獄事,加強對獄囚和獄吏的管理。



由於宋朝刑罰寬鬆,犯罪後很多刑罰,可以通過折杖抵消,簡單講犯罪後,只要施以杖刑,經得住打也就沒事了。即便犯了死罪,對死刑判決非常謹慎,死刑犯的司法覆核,必須經過很多道手續,各地官吏對定死罪,也是慎之又慎。對觸犯嚴重罪行的罪犯,特別是慣犯來講,法律寬鬆反而助長犯罪氣焰。因為,即便犯死罪未必判死刑,被判死刑未必能夠執行,而且需要拖上很長時間,走司法程式覆核。如果囚犯翻供喊冤,案件重走法律程式,時間拖得更長。一旦發現量刑不當審判有誤,官吏還會受到懲處。水滸傳中武松宋江等殺了人,如果是情有可原,或者通過各種關係打點,多數充軍發配了事,量刑上故意殺人連死罪都不算。



當時對於犯罪者來講,殺人越多本事越大,殺人越多犯罪情節越嚴重,被官府判死刑的機會才越大。嚴重刑事犯為免事發,與官府對立最嚴重,反抗態度最堅決,反社會的行徑越多。執法者與違法者,本就是對立的。所以,他們對於彼此同樣立場的江湖人物,犯罪集團,土匪團夥等也就越忠心。這些人的根本利益相同,相互間為表各自犯罪決心,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殺人。即便殺人也未必被判重罪,但連殺人膽量都沒有,遲早必有異心,將來難免傷害兄弟,即所謂江湖義氣。無論出身貴賤只要流落江湖,惟有犯罪才能使彼此地位平等,只有犯重罪殺人,才能相互徹底信任,因為都沒有退路。殺人越多越英雄,殺人越多,對兄弟越忠義,越是江湖風雲人物。



不但要殺人還要吃人,吃得一乾二淨,才能顯示兄弟間的坦蕩,團夥殺人共同犯罪,同生共死絕無二心。水滸中殺人最多的李逵,他對宋江就是最忠心的。即便到現代他也曾“大紅大紫”,因為他的反抗意識最強烈,敢於和朝廷直接對抗。遠比其他軍官小吏出身的投降派,對抗意識來得堅決徹底。江湖人士,流氓俠盜,失意軍人等等,流落江湖不能以正當手段謀生,也只能做刀尖舔血,殺人越貨的買賣,畢竟生存是第一位的。相互間爭勇鬥狠再平常不過,殺人又算得了什麼,殺一個與幾個並無區別。



何況水滸英雄中的多數,還是市井之徒,社會最底層的小人物,拉幫結夥,搶劫偷盜,殺人越貨等嚴重犯罪行為,對於他們來講無非是求生的手段。殺人就是生意買賣的一種,取人性命奪其財物,就是謀生糊口的營生而已。殺人自然也算不得什麼,無非就是日常生活,一個組成部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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