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要是大陸小童在新加坡当街便溺


大陸孩童在香港隨地大小便一事,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一方說是香港小題大做,明顯歧視大陸遊客,另一方則稱如果大陸遊客,不遵守香港社會秩序,最好不要到香港來!中港各種衝突矛盾時有發生,每隔幾年就會發作一次。然後,此類事件必然在媒體被爆炒,然後引發部份別有用心之人故意挑撥,引出什麼豬狗之類的爭論。如果跳過中港兩地現實環境,假設此事在第三地發生,試想會造成什麼後果?新加坡也是華人社會為主,新加坡的嚴峻法律,與其城市環境美麗,同樣是聞名於世。假設大陸夫婦,由於小孩忍不住,廁所要排隊,在新加坡大街上,隨地大小便,試想會有什麼結果。




新加坡法律規定,往地上扔一個煙頭,罰款1000新元,相當於4000港幣,還要罰在公共場所,清掃大街幾個小時,記者拍下照片,登在當地報紙上,讓當事人顏面無存。法律懲罰是手段不是目的,用以培養人遵紀守法的習慣,養成維持社會秩序的風尚。如果違反法律即便有種種理由,也不能姑息遷就,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新加坡是世界上最清潔的城市。即便是遊客在新加坡,也必須隨時注意保護環境衛生,隨便吐痰丟棄雜物,要罰款1000新元。對於任何形式亂丟垃圾的初犯者,法律規定罰款1000新元,而對於有前科者,則處罰2000新元,並當眾清理一處公共場所以示警告。禁煙區吸煙違罰款500新元。翻越欄杆罰款50新元。香煙和口香糖是不許進口,攜帶食用者罰款。




試想大陸夫婦到新加坡旅遊,事先不做好準備措施,在馬路上隨地大小便,最後結果可想而知。估計那怕就是和法官哭訴,什麼廁所排隊小孩忍不住之類,也不會得到法官的原諒,因為父母對此事的發生,負有不可逃避的責任,估計掃大街上電視,罰款肯定是跑不掉的。新加坡針對外國遊客,破壞公眾環境的清潔衛生,處罰與新加坡本地人一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外國遊客入境前,新加坡政府就通過各種途徑,宣傳有關法律條款,違反規定則照罰不誤。遊客要被罰清掃大街一整天,甚至要強制上電視亮相。所以新加坡環境優美,名符其實的花園城市。




觸犯法律必受懲罰,香港有法例就應該遵守,不應該強調客觀,事後強詞奪理吵架,動手打人搶東西,那就更不應該了。而且,只要打人搶東西,就已經是刑事罪的範疇了。中國大陸也多年提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994年,美國青年邁克別人汽車上塗鴉,被判四個月徒刑,3500新元罰款,笞刑六鞭。美國總統克林頓求情照打不誤,只是為了維護美新關係,算是少打三鞭子。帶刺藤條打三鞭子,饒是三鞭也是血肉模糊。新加坡還使用鞭刑,與笞刑一樣要求,一鞭下去皮開肉綻,打完一鞭後送院檢查,不能承受者停止,三個月傷好後再打。而且,行刑時各報館記者拍照,第二天登在全國報紙上。




2005年月12月,二十五歲的澳大利亞青年阮祥文,偷運毒品在新加坡被執行死刑。為營救阮祥文,澳大利來總理親自出面求情,前前後後達五次之多。外長唐納更是多次接觸新政府,經過無數次求情之下,最後仍然是赦免無望,最後總算是讓阮母親,擁抱一下而已。阮只不過攜帶毒品396克而已,不是什麼大毒梟販毒頭子,而且他是過境當地,並非在新加坡當地販賣,照樣被判死刑絞死。據說他是為哥哥償還高利貸,他自己也沒有前科,所攜帶毒品也數量也很少。




香港有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一說,可找不到廁所就可以隨地方便,犯了錯還理直氣壯吵鬧。無論大陸香港海外,你跑到別人家門口,隨意大小便不挨駡才怪了,居然還敢動手打人搶東西。如果到新加坡去以身試法,看看會否受到應有懲處。在香港隨地大小便,不過是與幾個路人理論,別人拍下照片作證而已。況且,香港法律並不完全按成文法內容,是否違反公共場合法律法規,判定在於法官最後裁決。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一定酌情權,並會具體分析案例。




香港法律如果也和新加坡一樣,用普通法條例內容執法,恐怕最後的結局是父母背著孩子當街掃地,而且還會在電視上直播。現在拍個照片算是客氣的,還因此動手打人,早就改判刑事罪了。所以,“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