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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日本逐年增多的未婚媽媽私生子

日本由於是男權社會,傳統上私生子遭受歧視,對於未婚先孕生下孩子的單身女子,以前在日本會遭到眾人的孤立和白眼,特別是在民風保守的農村地區,甚至到現在也多少受到些壓力。但是現在日本大城市,由於男女同工同酬,女性工作比例提高,社會地位不斷攀升,這種社會偏見已經大幅減少,未婚母親甚至成為一種新時尚。“要愛情不要婚姻,要孩子不要丈夫”,如此婚姻觀念居然大行其道。根據日本政府統計私生子女的比率,在日本新生兒童中已經超過2%。要知道在日本這個“少子化”的國家裡,年輕人普遍不願意結婚,未婚生子比例近年不斷增高,反映了日本社會對於,傳統結婚生子的觀念正在改變。



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很多,首先,日本年輕人未婚遲婚不婚比例大增,日本厚生省的調查顯示,日本男女青年有近4成不願意結婚,因此在如此大環境下適婚女子,想找對象難,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更是難上加難,最後只好退而求其次,部份喜歡孩子的女性,無奈選擇未婚生子;其次,隨著日本女性工作的比例越來越高,傳統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形態改變,女性在職場打拼多年後,過了生育最佳年齡,此類事業女性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就後,經濟基礎收入有保證,但年齡太大已不適合結婚,所以不少人選擇不結婚生子,然後自己獨立撫養;還有,由於日本多年來經濟不景,特別是近年來日本男性收入減少,反而女性工作後收入增加,現在日本女性的平均年收入,已 大約有270萬日元,大約是22萬港 。



作為傳統男權社會女性結婚後,最佳生活方式是做家庭主婦,但現在日本年 崮行裕 能夠獨立負擔家庭能力有限。戀愛時雙方無所顧忌,但如果意外有了小孩,男方卻因沒有經濟基礎,根本就不願意結婚,但女性卻想把小孩生下來,即便沒有結婚也在所不惜;最後,日本女性戀愛後如果想早點成婚,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奉子成婚”,這在日本已經成為一種常態。日本社會對因戀愛而意外懷孕,普遍認為男方必須主動承擔責任。很多女性甚至故意“意外懷孕”,以此來逼迫男方儘快結婚。日本因為法律齊備,特別是民法對強姦以及婚前性行為規定很細,未婚有小孩最大的風險,就是男方事後會被女方告強姦。如此條件下如遇意外懷孕,很多男青年不想結婚下一走了之,女方最後也只好將孩子生下來。



當然,在日本未婚母親要獨立撫養孩子成人還是很有難度,很多單身媽媽雖然多年工作,經濟上已經有相當基礎,但是生孩子後開銷增多,多年積蓄很快就會花完,生完孩子後不能全職工作,為了照顧孩子只能兼職打散工,而且沒有福利保障,臨時工收入有限,生活自然受到影響。孩子在沒有父親的環境下成長,以後對其心理健康不利。很多未婚母親既要照顧孩子又要兼職打工,身心處於極大壓力之中。未婚媽媽不但要克服經濟問題,還要克服家庭中的各種矛盾。很多未婚母親將小孩,寄住在自己父母家,上班時讓外公外婆照顧,有的自己仍在大城市工作生活。老年人既要照顧自己,還要幫忙帶大第三代,生活上不堪重負,小孩成長過程中依賴長輩,長大後與母親關係不佳。日本法律在私生子遺產繼承權上有規定,通常只能繼承一半不能全額繼承。




日本現在全國能夠統計的私生子大約有25千人,實際數字則遠大於前者 倍不止,而且人數上還在不斷上升,相比 90年代中人 還不滿1萬人。未婚媽媽增加的同時,社會上卻充斥眾多不結婚的適齡男性。這對日本社會各方面來說都不利,未婚生子當媽媽雖然勇氣可嘉,但是對於日本女性來講,遇到的困難也實在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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