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薩斯病期間研製出來的中藥連花清瘟受到工程院院士鐘南山和李蘭娟等醫學專家力推。鐘南山說,連花清瘟對於治療新冠病毒有效。最初,這款連花清瘟膠囊出現在駐外大使館發放給海外留學生的「健康包」裡。中醫外交首先觸到的礁石就是西方國家對藥品進口的嚴格審批程式。大使館在海外發放的連花清瘟膠囊惹出麻煩。
在美國中草藥作為膳食補充是可以進口的,但是不能作為藥品進口,因為藥品是需要經過FDA嚴格審批的。在加拿大,當留學生在網上曬出健康包裡的連花清瘟膠囊後,加拿大衛生部發言人發表聲明說,出售未經授權的保健產品,稱可以防止、治療或治癒新冠病毒屬違法。衛生部甚至推出舉報網站。瑞典廣播電臺報導說,因為中草藥未經瑞典官方批准,因此不得帶入該國。荷蘭海關對連花清瘟膠囊進行實驗室檢查顯示,其中活性最高的成分是薄荷醇。
最基本的常識是如果想在西方推廣「中藥」,要按照「西藥」也就是現代醫藥的開發道路走,尊重當地的藥物檢驗法理法規,進行全面的檢測觀察通過當地的法律才可以公開宣傳銷售。如果通過政治手段不經過正規流程,自然會引起當地的反彈況且還是大使館的級別。為何急於在海外推銷未經發達國家醫藥監管部門檢測的中藥呢?
目前是美國西東大學(Seton Hall University)外交與國際關係學院全球衛生研究主任的黃嚴忠稱:「這幾年,贊成不贊成中藥就變成了是不是愛國,跟這個聯繫起來了。再加上後面,把推動它走向世界的過程中看成是軟實力的標誌。」其實推廣軟實力也是無可厚非,但總得按照正規方法來,在你這裡可以和尚打傘,在人家那裡可未必興這一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