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觚賸》中記載順治十年三月,龍溪老農黃中和兒子小三駕著一隻小船,到了漳州東門去買糞肥,把船停靠在埠頭。埠頭挨著廁所,這便是他們買糞的地方。父子倆吃好飯,到廁所去挑糞,發現一個失落的腰包,把它拿回船上。解開腰包一看,裡面有六封銀子。
黃中對兒子說:「這一定是上廁所的人所失落的。富貴的人當然不會親自纏在腰裡,很可能是窮人的,那這銀子就性命攸關了。我應該等失主來還他銀子。」小三認為父親太迂腐,爭議不聽,就怒沖沖地跑回家去了。黃中把腰包藏在船尾,在岸邊停船坐等。過了好久,遠遠望見有個人飛奔而來,衝進廁所到處尋覓,來來回回號啕大哭,情狀十分著急、悽慘。黃中招呼他,問他怎麼回事。
來人說:「我父親被山上強盜誣陷,現在關在漳州獄中。昨天我去投奔有聲望的本地鄉紳,請託他向官府求情,許下一百二十兩銀子作謝禮。回了家倉倉促促賣掉田地房屋,又乞求親友告貸,一共才湊得一半。等太守允許保釋時,再想辦法全部送去。那銀子是用來為父親消禍的,於是才把銀包纏在腰間進漳州的。方才急於上廁所,解下腰包放在座板上,心慌意亂之下系上褲帶就走,竟把銀子失落了。我死並不可惜,但用什麼去解脫我父親的死罪呢?」說罷淚如雨下。 黃中詳細地問清了銀子的數目、腰包顏色都相符合,安慰他說:「銀子原封不動在這是,我等你很久了。」一面拿出腰包來遞給他,封口完好,和原來一樣。那人喜出望外,留下一封銀子謝黃中。
黃中說:「假使我有貪心,豈肯放棄六封而收受一封呢?」揮揮手叫他離去。這時船上糞快裝滿了,他兒子卻久等不來,他就一個人撐船回家。船到中途,忽然風雨交加,他把船靠在荒村邊。河岸被大雨沖刷,轟然一聲之下崩坍了,土裡露出一口壇來,壇口封灌著錫。黃中看不到裡面有什麼東西,只想到拿這個壇回去做存米的容器。壇重得很,他用盡力氣才捧到船上。不一會,雨止風和,月亮高掛柳梢。在月下他搖著櫓,半夜到了家。小三回去後把拾銀子的事告訴了母親,母子倆都在怨罵黃中。
黃中回到家,敲了敲門,他們都不答應。黃中就哄騙他們說:「我有寶壇在船上,你們可出來一起抬吧。」母子倆驚奇地起身,快步跑向船去。只見月光下壇口發亮,真是個寶壇。他們把壇抬上岸,鑿掉封錫,將壇傾倒,果然裡面都是銀元,大約有千把塊。黃中發呆了,簡直不敢相信眼前這一切並不是夢。 黃家和鄰居家只隔一堵蘆葦牆,睡在牆邊的鄰居,把他們夫妻的輕聲交談聽得一清二楚。鄰居第二天向官府告發黃家人偷挖人家的窖藏。龍溪縣令拘拿了黃中到庭審訊,黃中毫不隱瞞,一五一十講出了這一趟到漳州拾銀、還銀和獲銀的經過。
縣令說:「行善事的人得到善報,這是上天的恩賜,難道是旁人可以過問的嗎?」於是杖責鄰居,釋放了黃中。那些上天恩賜黃中的銀子足夠他家搬到城裡去,終身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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