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結果很快就傳了過來,居然出乎所有人意料。此人叫陳耀華,人稱“老鬼華”,除做玉石生意外還炒賣郵票和錢幣,另外還做拆賣軟性毒品的業務。以前曾從“金毛”那裡拿過貨,也算是長期幫襯的老客戶。
他當年都三十多才出來“行蠱惑”也算特例,起因是做生意被“做局”虧了本錢,對方是有社團背景的勢力人物,非但不還錢還糾結人毒打他。他雖然報警採取法律行動,但此類商業糾紛對方請律師,拖下去打官司他根本打不起。至於打人就算找到證據,最多也是判社會服務令,況且動手的根本就不是當事人,對方律師甚至可以反告他誣陷。結果只得“庭外和解”錢也沒能追回來,還欠了不少法律諮詢和律師方面的費用。
最後他被弄得破產之下索性加入社團,跟開的“大佬”年紀居然比他小許多,開始幹些“收數,跑腿,看場,泊車”之類的低下工作,如此隱忍三年多才在社團“上位”,終於手下有了一幫兄弟。某晚帶人在尖沙咀“大富豪’夜總會附近,“伏人成功”將仇家打成重傷致殘。要說他當年的兇殘程度也使江湖轟動,曾經還一時還成為“風雲人物”,居然用修剪樹木的大剪刀將對方腳筋硬生剪斷。事後為此他“著草”到大陸,多年後得知對方過身才敢回港。
他平時和當年社團老兄弟還有些來往,但並不主動參加幫內事務非常低調。這幾天的確到大陸拿貨去了,大概三五天后才能回來。真貨翡翠玉石都是在高級珠寶店出售,進貨價格高還要品質保證,沒人會在他這種小店購買。他主要是將真假首飾混在一起賣,所謂“假貨”就是將有些瑕疵的玉石翡翠,通過強酸侵泡將表面雜質斑點消除,然後再上膠補色打磨而成,再差些的就直接用石英石染色冒充。這些假貨看起來品相好,實際上不值什麼大錢。由於“老鬼華”做的都是附近街坊“阿婆阿叔師奶”的生意,顧客貪便宜能夠分辨真假的畢竟不多,何況他經營多年多少有些眼力,時不時也能低價淘到些好貨賣,所以這家小店也開了一段時間。另外的錢幣郵票等生意所賺不多,賣“丸仔”主要是幫補他自己吸毒的費用。
此人各方面都符合要找之人的條件,特別是腹部受傷是很大疑點。財叔當年打泰拳參加過亞洲業餘組別比賽,而且還練過拳擊和詠春等。他解釋當晚近身勾住對方脖頸,猛力用膝蓋撞擊對方下腹。如果會功夫正常反應是儘量低頭彎腰收腹“貓低身”,然後用雙手抵擋開對方膝撞,側身用力掙脫對方雙臂糾纏,保持距離不讓對方“埋身”。當時兇手挺直身子突出肚子身體肌肉僵硬,只是用手臂推財叔上身,結果等於是硬接財叔的膝撞,如此被猛力擊打多次必傷無疑。老頭子不無得意地解釋,受傷後開始是紅腫然後發紫青,瘀傷最少兩三個月才能完全消退。上次法蘭故意用肘部輕觸對方腹部,“老鬼華”居然如此大反應不是裝出來的。
表面看現在的事情簡單明瞭,等人回來抓來審問一下即可。令人震驚的是“老鬼華”居然是本地社團“和X義”的成員,據說他當年短期跟過的一位“大佬”,就是現在中港生意做得很大,附近省份政協委員的何添勝,早年江湖上和財叔齊名的“打仔”,人稱“鬼見愁”。而且“和X義”與財叔社團從根上說本屬同門,財叔當年和他還認識關係不錯。正規做法自然是按照總堂家法“開香堂”處理,但反正都是一死對方絕口不認下如無確鑿證據,不管最後結果如何不但傷“雷氣”還破了對方大佬面子。即便人贓俱在把人處理了,畢竟手下暗害同門是重罪,當大佬的脫不了干係最少是“失察”之罪,傳到江湖上畢竟也不好聽。
要說“鬼見愁”想對財叔對手更不可能,兩人年輕打拳時就是相熟的同門兄弟,早年財叔做生意對方還出錢幫襯過他。何況兩派在生意上“互不搭界”,完全沒有利益方面的衝突。雖然何生多數時間在大陸發展,平時並不來往但按照他現在身份,多少億的身家不至於莫名奇妙對財叔行兇。最近兩人在社團春茗上還見過,對方還主動提出雙方找機會合作,當時老友見面談笑甚歡氣氛極好。現在居然弄出這檔子事情,而且目前只有推斷沒證據,說不定人家大老闆對此事根本就不知情,如此更不能隨便發作。
“老鬼華”雖混跡多年不過是個小人物,按照他現在的身份恐怕連見當年大佬一面都難。目前對他動不動手還真是騎虎難下,權衡再三還是財叔有魄力,先抓人搞清事情再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