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就聲色俱厲指責黨內嚴重腐敗,“中央和地方共產黨員,允許自己那樣的奢侈,他們的行為絲毫不比,老牌的資產階級遜色,工人農民對他們敢怒不敢言”。腐敗體現在很多方面,從公車住房,飲食醫療,貪汙受賄,權錢交易,盜用公款,簡直就是無所不包。
“十月革命”後列寧曾經對,蘇聯領導幹部工資待遇嚴格規定,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工資是“5百舊盧布”,鐵路員工最高工資“510舊盧布”。1919年制定“35級工資表”,黨政領導人的工資低於工人。問題是蘇聯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快蘇共領導幹部們,很快就在工資以外動腦筋,享受各種特殊待遇工資可有可無。
史達林本人就熱衷搞特權,他把領導幹部特權制度化。住宅方面中央地方各級官員,私人別墅佔據山大川度假勝地;各級黨政機關均享受“特供待遇”,按官位享受從餐飲食品等各方面商品特供;高級官員子女教育免費保送入學,高級軍官兒子直接送軍校;所有官員高級住宅別墅子女免費繼承;高級領導和官員“保衛費用”沒上限,國家銀行專用戶口“支取費用”沒有上限。
赫魯曉夫是改革家,上臺後取消了史達林時代,建立的很多幹部特權。所謂“史達林贊成的就要反對”,如免費餐飲,別墅,專用車等特權都被取消。實行幹部任期制與輪換制,赫魯雪夫倒是想“艱苦樸素”,最後腐敗幹部沒有清除,他本人被迫下臺被“清除了”。蘇共腐敗幹部“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等到勃列日涅夫上臺。
總算赫魯曉夫管制下的腐敗幹部,以支持勃列日涅夫作為回報,終於實現了人生理想。取消的所有幹部特權恢復,還不斷創新增加新項目。勃列日涅夫時代上到蘇共書記,州委書記,邊疆區委書記,中央委員,下到所有地方幹部,坑渄一氣濫用權力貪汙受賄,腐敗成為普遍現象。勃列日涅夫自己就是,“貪汙,腐敗,特權”的“三個代表”人物。
安德羅波夫和契爾年科執政時間不長,蘇聯輪到後來“挖祖墳”的“戈爾巴喬夫”。問題是戈巴契夫的改革,就是利用特權腐敗發展起來起來的。國家職能部門“被改革”,實際上是變成“股份公司”,“部長大人們”成了公司大老闆,股份被領導及親信瓜分,改革把“管理者”變成佔有“擁有者”,私相授受成了個人資產。最後“國家官員幹部”和“共青團積極份子”,全部成了“私人企業家”和“大富翁”。最後的結果是“無產階級幹部成了資本家”,前蘇聯很快解體。
前蘇聯70年的歷史,就是“幹部腐敗特權史”。對於中國人來說很熟悉,因為這不過是每天發生在周圍的事情。可以肯定蘇聯的“過去”,就是中國的“將來”毫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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