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加拿大各大電視台突然播出緊急新聞:中國首都北京建國門外使館區附近發生槍戰,伊朗外交官和他九歲的兒子當場死亡。人們在電視螢幕上看到,一輛黃色面的擋風玻璃已經粉碎;一輛兩節相連的公共汽車布滿彈洞;受了傷的伊朗外交官的孩子在車裡大哭大叫;武警和員警在持著槍奔跑;人們抬著傷者急匆匆地撤離。與此同時,砰砰叭叭的槍聲不斷地爆響著。
中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立即關閉了電視衛星傳播,禁止各國記者進行現場採訪。加拿大記者是因為槍戰就發生在他們的外交公寓下面,而且他們估計到了中國政府可能採取措施,在中國政府尚未醒過來的瞬間,搶在禁令之前轉播了現場實況。這才使人們看到了幾個珍貴的鏡頭。
國內的新聞媒介全部奉命對此保持沉默。只是當天的北京晚報被授權刊登了新華社的一條一百餘字的新聞。以至於該報價格暴漲,據說最高的被炒到了原價的五十倍。實際上,此戰中可以確定的共有21人遇難(不連田明建),其中4名軍人(包括團政委)和17名無辜路人,至於武警和員警的傷亡不詳,受傷總人數也不詳,一說傷亡總數75人之多。
兇犯系駐守在通縣的北京衛戍區三師十二團的一連中尉連長,剛滿三十歲,來自河南農村的田明建。該人聰明機智,勤懇好學,曾被保送石家莊陸軍學校深造,軍事技術頗有造詣,特別是槍法,是學員中的尖子,全團幹部進行比武,還得過全團第二,他的照片還在光榮榜上張貼著。對田的槍法,他所在部隊中上上下下還是認可的。因為射擊是部隊考核一項重要的內容,對於一個團來說,優秀射手眾多。能夠在團裡拿到第二名的好成績,也堪稱王牌射手了。
在團司令部任參謀時,為人精明的田深受上司賞識,上下左右的關係也十分圓滑,善於結交朋友,同上上下下拉關係。許多官兵在涉及切身利益的關頭,常常托他代為疏通,既然一言興邦,自然也就少不了一字千金。一次,某戰士重禮貢進,但求事無成,一氣之下將他受賄的隱秘曝光。當時的部隊作風還是比較嚴謹的,田明建因為受賄被下放連隊任職。
副連長這個職務,按部隊慣例是負責行政管理的。此前不久,一士兵請假探親,田未批准。該戰士平素與田關係不好,知道他借職權之便作梗刁難,與之爭吵不休。田盛怒之下,對其拳腳相加,將其打倒。不打人不罵人是部隊的紀律,毆打戰士更是絕對禁止的。這就成為了轟動軍營的事件。
田明建被勒令停職反省,要求他做出深刻的檢討。但田是個牛脾氣,他一直想不通,拒不承認錯誤,並與營團兩級主管言語對抗。上級見他屢教不改,決定予以處分,而且公開警告說:再不悔過,將令其還鄉務農。結果因打人一事,田明建被團裡給了一個“團處分”,而該團團長則在事發前8天被提為警衛三師副師長。田明建本人想得二等功,好辦老婆隨軍(副營隨軍),但希望破滅。
此時又發生的另一件事促成了田的鋌而走險。田在農村的妻子曾與其生下一女,像大多數農村子弟一樣,他一直盼望妻子能為其生個兒子。受處分之前他妻子即已懷孕,由於農村嚴格的計生政策,他一直對部隊隱瞞自己老婆懷第二胎的事。受處分後團裡檢查田的家信,得知其妻懷孕後即通知地方計生辦,派人帶其妻去鄉裡做強制人流。結果由於懷孕已近七個月,出了醫療事故,孩子(後證實為男嬰)沒了,連大人也因失血過多而生命垂危(沒死)。
田明建見似錦前程化作泡影,兒子也沒了,頓感心灰意冷,人生絕望。但他性格強硬,不甘於默默地沉淪,決心採取極端方式報復社會,喚起社會的注意。他計劃先殺死部隊裏面的仇人,然後衝到中國的政治中心天安門廣場,開槍殺人鬧事尋死,徹底把事情鬧大。
部隊的慣例是:被停職反省而非隔離反省者,在正式處分下達前,只是不工作、不出操,而無須辦理交接。這給田明建向社會尋求報復提供了可能。
九月十九日晚,他請槍庫保管員吃飯,並從他手中借了鑰匙。他從連隊的武器庫中取出一支部隊剛剛裝備不久的八一式步槍和滿滿六匣子彈。
事後可以看出,田明建這個傢夥對武器非常熟悉。他選擇性能出色的八一式自動步槍是正確的,這也是當時中國最出色的單兵武器。後來上千軍警的各種武器,都不能有效壓制這把八一式自動步槍。而且該自動步槍精度極高,在隨後的槍戰中,田依靠這區區六匣子彈的短點射,居然和軍警們槍戰數小時之久,前後造成75人傷亡。如果他選擇的是一把射程近的衝鋒槍,或者手槍,恐怕早就被擊斃了。
出發之前,他把槍藏在檢閱台旁邊的椅子下面,又和平時相熟的老鄉戰友打了招呼,說第二天出操他叫臥倒就趴下(事後這幾人因發現徵兆卻未舉報受了處分)。九月二十日晨,連隊出操之際,田像所有因身體不適、度假、調離等而無需參加訓練的軍人一樣,站在旁邊觀望,誰也沒覺得什麼異常。
誰知,當團政委來到操場上作例行視察時,田明建突然喊臥倒然後出槍射擊。八一式自動步槍威力巨大,團政委等四人當場死亡,十多人受傷。軍營一時大亂,田明建趁機竄上公路,劫持了一輛過路的吉普車,直奔天安門廣場而去。
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期,軍營中才穩定下來,部隊領導立即命令追擊田明建。但當時部隊的槍械和官兵是分開的,等到找到槍械保管員打開槍庫,才發現部分槍械還用黃油封著。軍人們將槍擦拭處理完畢,衝出軍營時,田明建已經殺到建國門,並且同當地的員警和武警開始槍戰了。田明建威逼司機將車子開到天安門,但司機也知道事關重大,準備找機會逃走。
車過建國門立交橋附近,機敏的司機趁田明建不備,迅速將車撞到路旁的樹上,立即跳車便逃。如果是普通的罪犯,這個司機也就逃掉了。豈料遇上田明建這樣的槍手,只一槍就把他撂在那兒再也起不來了(死亡)。田因為不會駕駛汽車,只得再劫持別的汽車。他轉身朝迎面駛來的黃色面的衝去,司機見兇犯朝自己來了,急忙開車門想逃,但未容他離車,無情的彈雨就蓋了過來,這個司機當場斃命。
隨即,殺紅眼的田明建將槍口轉向了路上的行人、車輛和建築物,一時間血肉飛濺。當時周邊沒有什麼員警,就算有員警,他們的小手槍也對付不了手持自動步槍的兇犯。而使館區的持槍武警也都是哨兵,步槍裏面只有1發子彈,也無力阻擋。由於交火地點就是使館區(加拿大使館樓下),所以如本文開頭所述,一些珍貴的鏡頭被拍下!
隨後大批武警持槍趕到(總數超過1000人),將附近區域全部封鎖,企圖用強大的火力將兇犯消滅。沒想到田的軍事素質令人驚嘆,他以街心交通護欄為掩體,時而臥倒時而半蹲,準確短點射,幾名當先追擊的武警先後中彈,或死或傷,其餘幾百名武警竟一時無法向前。在此次交戰中徹底證明瞭我國野戰軍人的戰鬥素養和心理素質都遠高於武警和員警。員警真正到了實戰中,一個個都怕死的要命,真正衝上去的都是軍人和武警。實戰中,員警一個個都躲在後面,沒有敢衝上去的。
建國門圍捕田明建槍戰中,雙方都趴在路邊草坪裡,偵察兵、區公安局防暴隊和市公安局刑偵、特警擠在一起各喊各的人明語聯絡,當即招來田的短點射。一些員警從沒有受過槍戰訓練,此戰吃了大虧。東城分局員警曹付昆哪裡會想到田明建槍法的精準,還像抓捕流氓一樣伸頭察看田明建。就在伸頭的一瞬間,田明建證明瞭他神射手的稱號,一個點射後曹付昆戴的鋼盔被7.62mm步槍子彈擊穿,腦顱受重創當即死亡。境外媒體稱,此戰中軍警共殉職7人之多,傷者不詳。
隊員鄭勇當年25歲,從警前為射擊運動員,曾參加多種現場處置,可稱“老槍”了。談到“9.20”槍戰,他心有餘悸地說:“當時現場很混亂,各部都用嘴喊,田犯原是部隊軍事尖子,他的八一式半自動步槍打的都是短連發精度射。咱們有的員警大大咧咧地站、蹲在灌木、車門後隱蔽;有的扣住扳機不撒手,帶的子彈一下就打光了。除了和軍警交火以外,田還胡亂掃射其他目標,想在死前把事情鬧大。
恰在此時,一輛滿載乘客的44路公共汽車駛來。如果司機冷靜機智,以最大油門全速直衝,本可有驚無險。但普通司機哪裡經歷過這種場面!被橫飛的槍彈嚇懵了的司機,竟然慌慌張張的把車停在了路中間。子彈成串地飛到車裡,乘客紛紛倒在血泊之中。還有不少早晨上班的人,是莫名其妙的被從單車上掃下來的。
正在這硝煙瀰漫、槍聲震耳之際,伊朗大使館政務秘書尤素福•穆汗默德•皮什科納裡架車送孩子上學,正由此路過。一串子彈飛來,尤素福當場身亡,四個孩子中一死兩傷。事後,伊朗政府因為外交官被殺,向中國政府提出嚴正抗議。這樣一來,前後死於田明建槍下的無辜路人已經有17人,傷者更多。一說軍民傷亡總數為75人!
田明建畢竟只是針對社會發泄不滿鬧事尋死,沒有更慎密的思考和謀略,所以,槍戰了一陣之後,便且戰且退被軍警圍困在雅寶路的一塊空地上。所帶的近兩百發子彈將近打光,他便用短點射壓制警方火力。即使這樣,周邊數百名的軍警居然還是無法靠近。後來田所在部隊派出特務連的狙擊手(該狙擊手後被授予二等功),進入使館區的高樓從背後向他射擊,他才中槍斃命。
由此可見,在城市巷戰中,狙擊手的作用極為重要,素質再高的士兵也難逃狙擊手的打擊。難怪車臣戰爭的格羅茲尼戰役中,車臣狙擊手高達五成之多。巷戰中,起碼有三件不可或忘的要領,即:一、正面對敵,背有依託;二、敵眾我寡,憑險據守;三、彈勿虛發,留有後備。建國門槍戰的全部資料所顯示出來的田明建的戰術動作,在低姿快速前進,利用地形地物,以及沉著冷靜對敵方面相當有素養。
可是,他在幾百名武警和員警在街樹、樓房、車輛掩蔽下向其逼近之際,竟然依舊背對對方狂奔,在最後已經身陷包圍圈中時,依然向空曠處尋求生路,而不是就近利用建築物隱蔽自己,作困獸之鬥。田在與武警接火之後,仍然胡亂掃射無關之物體,除了表明他意在鬧事尋死之外,也表現出他缺乏一個職業軍人在巷戰中所應有的本能。
雖然他是在幾乎打完所有子彈之後才被擊斃的,這至少也從一個側面顯示了他所在的北京衛戍部隊在巷戰中的軍事素養,作為城市的衛戍部隊,水準如此,很難說是完全合格的。事件後軍委處理了一打人,軍務股長被判刑,因為是一個怕死鬼,槍響的時候,自己先躲起來了;文書被開除軍藉;司令員何道泉、政委張寶康被降職;而副司令、三師師長政委、三師副師長(原12團長)被撤職等等。十二團在事隔兩年後編製撤銷,至此警衛三師十二團在我軍編製中消失,現該地方為北京衛戍區預備役2師所在地。
同時,在全軍的所有建制團,重新立了一個規定,統一成立一個戰鬥班,24小時呆在司令部,槍彈分發,隨時準備處置突發事件。為什麼9.20,田明建從通縣可以殺到建國門,路程至少有20-30公里,卻沒遇阻攔,就是因為當時沒有這樣的處理機制。事件的發生時間正在國慶四十五周年的前十天,這個事件的發生,使得國務院總理李鵬在當年的國慶講話中,不得不加上了“我國一些地方社會治安還有許多問題”這樣的話。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好萊塢警匪片中,以及各國特種部隊紛紛仿效的單手換彈匣的漂亮動作,就是在這一天由田明建介紹給世界的。
以下為引用一位當時身處北京事件朋友的證言:應該是94年的中秋節前一天早晨(或者當天)。那時本人就住在光華路,槍戰停止不久,本人剛好開車由光華路向西上二環(由於在早晨上班前的突發事件,當時並沒有立即進行交通管制,也反映了當時政府處置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欠缺),大批員警在現場,警燈閃成一片,陣勢挺壯觀,當時兇犯屍首尚未被抬走(兇犯斃命地點是建國門國際郵局和亞太大廈之間的一片稍有凸起的灌木叢中,據說是被在他身後尚未竣工的樓上的阻擊手一槍斃命的)。
上文中的分析稍有些偏差,據說當時似乎是部隊想自己追擊解決(先頭追擊人員的彈藥是臨時從哨兵手裡收集的)而未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致使事態失控,兇犯被追擊到雅寶路後才有員警到來,而當時使館區的值勤武警配備的手槍也只有一發子彈,根本無法與八一式步槍做正面抗衡,防暴狙擊手是稍後才到的。記得當時的晚報在不顯眼處登了豆腐塊大的報道,大致說持槍暴徒滋事被擊斃云云。
的確有過當時傳言是田同志老婆流產後病危,需要老公及時照顧,結果部隊領導不批,田同志遂懷恨在心,於當日閱兵時打死所在部隊主官,之後劫持一的士行至雅寶路地段與圍追堵截部隊開戰,並被擊斃。但田同志狗急跳牆,向過往行人及車輛掃射,人員傷亡不詳,據目擊者說,當時看見前面的人不知為什麼就倒在地上了。
當時(94年吧)我們剛軍訓完,大家笑談很多老百姓不知"臥倒"的動作要領就轉瞬間趴在地上。有個同學的鄰居一聽槍響,扔下單車跑回家中。呵呵,往事了。當時追捕過程中,有市刑偵的、防暴大隊的,還有其它單位的,大家趴在草叢中,相互間喊話,亂做一團。由此導致我軍手語的“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