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法國人對一戰戰敗國德國,無論哪方面都管控甚嚴,《凡爾賽條約》不算制裁應該算打壓,德國武裝力量只能保留,一支十萬萬人左右的“武警部隊”。所有先進武器一律不准裝,備研和發製造,別說飛機坦克重炮連重機槍都不行。
如此德國軍事科研只能暗中進行,爭取繞過制裁發展一些特殊武器。重機槍不讓搞就發展所謂“通用機槍”,簡而言之就是“輕重之間”。使用“二腳架”裝上75發彈鼓就當輕機槍使,“三角架”壓上3百發彈箱就是重機槍,架在坦克裝甲車重卡上就是車載。
當時重機槍梅可馨外觀最經典,主要是有個圓筒式水箱降溫,德國索性採用氣冷式加裝迅速更換槍管裝置,如此看上去不象重機槍但火力相當。當時發展的“不重不輕”是德國槍械專家施坦格研發的MG34機槍,採用毛瑟步槍相同7.92毫米子彈。
操作簡單性能可靠輕重兩用,效射程為1千米射速最高9百發/分。MG34裝備德軍後反應良好,但是由於結構複雜生產不易,繁複的製造工藝費時費料。德國軍方要求改進,但研發部門不得其法。後來偶然從波蘭繳獲部份機槍設計圖,輾轉到格魯諾夫博士手中得到啟發,大幅簡化結構和生產工藝,最後研發成世界著名的“MG42通用機槍”。
博士本人是金屬製造方面衝壓技術的專家,他對槍械設計其實一竅不通。用整體金屬切削加工利用率低,費料費時無法大量生產,只有改用金屬衝壓工藝製造才是正途,不但效率高省時省料,金屬本身也更緊致。通過金屬衝壓技術生產的MG42裝備部隊後,西方對此的評價非常負面“粗製濫造”。
形容為“一根鐵管幾塊鐵片拼湊物”,當時都感慨德國軍工完了,居然造出如此簡陋的東西。只有少量當美英槍械製造專家認為,德軍金屬衝壓技術生產機槍是突破,但也沒引起多大的重視。後來事實證明運用新工藝生產出來的MG-42,無論嚴寒酷暑都能極好地完成任務。MG42發射7.92毫米口徑毛瑟步槍子彈,槍長1225毫米,用“兩腳架”重11公斤,“三腳架”重19.2公斤,射速1200發/分。盟軍士兵聽到MG42的槍聲就害怕,那是一種撕碎布匹發生的聲音。不幸被MG42擊中,身體最少中彈5-6發,必死無疑不用救了。
二戰中德軍步兵因MG-42戰術改變,步兵班由機槍和步槍組構成。進攻時機槍壓制或吸引對方火力,步槍組包抄過去衝鋒槍步槍手榴彈近戰殲敵。防禦時以機槍組形成支撐點步兵警戒掩護。德軍進攻蘇聯時,很多在歐洲大陸使用的精緻武器,到了蘇聯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無法使用。
嚴寒中各類故障頻發槍栓都拉不動,MG42絕對可靠是德軍最信任武器,零下40度嚴寒完全不影響性能。氣冷式機槍寒冷下反而可以,自然降溫減少換槍管次數時間。在法國打3百發換槍管,在蘇聯打6百發沒問題。況且更換方便拉動扳手即可。MG42生產耗材少流水線製造,二戰中生產約1百多萬支和衝鋒槍相近。
要說MG-42缺點無非是射速高用彈量大,部隊運動時彈藥運送負擔重,步兵要為機槍兵背子彈影響機動,後勤激戰中補充彈藥很困難。射速快槍身震動必須有經驗的射手操控,普通士兵根本不能運用。機槍射速慢控制的有效射擊面積大,MG42射速快只能打“狹窄面”。
“MG-42通用機槍”射擊概念就超前,在戰爭中運用非常成功,戰爭後改型為MG3直到今天,很多歐洲國家還在用,而且還出口到世界很多國家。全世界的“通用機槍”,可以說都參考過MG-42,而且徹底改變步兵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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