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選拔縣長考試,上考天文地理下考民情斷案。不過甜頭也不小,考上了就上任當縣長。答出下麵這些題,能在民國當縣長。
1925年湖南省縣長考試試題(摘選)
1、論題:《宰相必起於州部論》
2、策題:《問區田防旱,自漢至清皆有成效,今尚可行否》。
3、聯治實行,制定國憲,對於國會制度,應采兩院制乎?抑采一院制乎說明之。
4、地方保衛團,於地方員警,根據法令,究以如何設施為宜?
5、今歲城南北大火,其發火地點,因煤油商店貯藏煤油甚多,以致火勢蔓延,不易撲滅。政府對於煤油商店之開設地點及各種設備,乃以命令取締之,煤油商人因此項取締命令,蒙營業上之不利,援引憲法上居住自由及營業自由權,呈請政府收回成命,應如何處理,試批判之。
1928年浙江縣長考試試題(摘選)
1、「國家經營事業,開始計劃時,需根據何種原則,試列舉說明之。」
2、「我國主張沿海岸應設三個頭等港,試略述其位置及其與國內國外之關係。」
3、「菱湖南潯烏鎮璉市諸鎮,為何出名。」
4、有甲乙兩人,因與己庚有仇,邀約丙丁戊三人,持械同往殺害。戊中途畏懼不行,及至己家,己適外出,甲乙將其妻女毆傷,丙丁阻止無效。旋至庚家,庚被殺傷未死。嗣經員警追捕,丙丁逃逸,甲乙抗拒員警,情急用槍,將乙擊斃,甲就獲。丙丁越日自首,戊亦被員警案究。應如何分別論斷?試擬判詞。
1937年四川縣長考試試題(摘選)
1、文翁治蜀教化為先、武侯治蜀信賞必罰,施之於今,以何者為宜論。
2、四川昨年夏旱冬幹,本春民食將感缺乏應如何救濟,試就一縣範圍擬具治本治標辦法呈報省府鑒核文。
3、本省應以何處為第一工業區,附近省垣各縣以何縣實業為最有希望,試分別確實指陳並述其理由。
4、本省學齡兒童及不識字民眾人數,尚乏確切統計,值茲歷行義務教育及民眾教育時期,亟應調查明晰,以便根據擬定分期實施方案。試將是項調查易行之法,條舉以對。
5、完全自治之縣,人民享有四權之行使,試闡明四權之意義,及其行使之方法。
1925年湖南首屆縣長考試1100人報名
參加縣長考試的報名條件很簡單。
通過湖南首屆縣長考試被聘為汝城縣長的甘融曾撰文回憶此事。據甘融記述,1925年7月,湖南公佈考試條例,規定應試人員資格如下:1.曾在國內外大學或專門學校修法律、政治、經濟等科的畢業生;2.曾在國內外其他專門以上學校畢業,工作2年以上者或任縣長1年以上者;3.在中學以上畢業,任最高級委任職5年以上者。考生年齡被限制在30~50歲(均含)。這次創舉吸引了約1100人報名,被檢驗符合以上條件者有437人。而當時的甘融剛剛年滿30歲,幸運地趕上了公選縣長的這一趟頭班車。
湖南《大公報》1925年9月23日報導《內務司規定縣長考試程式》,考試分甄錄試、初試和複試3輪進行。甄錄試和初試為筆試,複試為口試。甄錄試的科目包括:論文、關於地方行政之策問;初試科目為行政法令、設案判斷、草擬文書等。複試由主試委員任意口試,初試複試需考試各科目均滿7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據記錄,甄錄試由委員長章太炎出論題和策題各一道,論題為《宰相必起於州部論》,策題為《問區田防旱,自漢至清皆有成效,今尚可行否》。論題用典生僻,應試者大多束手無策,後由主試委員商請章太炎,改「出」為「起」,並詳加注釋。初試的考題有4個,類似於今天的材料作文,所給材料均與時事有關。由於考題緊密聯繫現實問題,大多數應考者能洋洋灑灑寫上數千字,這次無人提前交卷或交白卷,至下午6點鐘,考生全部交卷出場。
複試採用口試形式,於10月3日舉行。趙恆惕在考場與主試委員一起,依次向考生提問。考生思考片刻,當場逐一回答。1925年10月4日,湖南《大公報》上登載了縣長考試揭曉榜示,根據縣長考試條例草案,應考者各門均在70分以上,方可錄取。原定這次考試取60名,後來根據報名情況,臨時決定取30名。吳天牧等30名考生應試合格,趙恆惕發給合格證書。30歲的甘融名列前三,真正讓人羨慕。這一次湖南的縣長考試,成為民國年代地方考試選拔人才的先行者。
1928年北伐戰爭結束,浙江、江蘇、江西、廣西、湖北、四川等省,也先後進行了縣長考試。各地縣長考題雖各有不同,但都分為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重在考察應試者對地方自治、縣政建設的個人理解。口試部分,重在考察應試者的實際行政經驗。至於口試題目,並不固定,往往由考官據應試者將任職之地區的特點,臨時發問。如1928年河北省縣長考試,有考官提問:「因土匪甚多,交通忽被阻,縣城無鹽,人民有淡食之虞,將何法以救濟之?」
再如,1946年,俞履德在南京參加縣長考試,其口試題目是:「假使你在一個縣裏當縣長,有一天,有一個離縣城十餘裡的大村,發生特大火警,你怎麼辦?」同年,趙堪同參加雲南省的縣長考試,口試時被問:「滇越鐵路的枕木為什麼要用鐵枕木?」1947年,趙玉林想考取台灣的縣長,口試時被問:「你對『二・二八』事件有何看法?現在人能夠回答以上一條問題請你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