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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2日 星期日

英國智庫列出的對強國索償的十大途經



外交政策智庫「亨利·傑克遜協會」(Henry Jackson Society,簡稱HJS)近日發表報告說,某方在處理新冠疫情問題上違反《國際衛生條例》,給全球帶來無法衡量的損失,僅七大工業國(G7)的損失就高達4萬億美元。 
該協會已經提出報告建議全球團結起來提出訴訟要求賠償,以彌補因中共瞞報疫情給各國造成的損失。報告總結各國可通過10個法律應對途徑,讓某方為這場全球爆發的疫情承擔後果。原因有二:首先,抗擊疫情給各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第二,要使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具有意義,就必須要維護。
新冠事件上違反國際法導致全球經濟受到破壞,令大量人喪生。如果國際社會這次對這種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不做出回應,那麼他們什麼時候將會做出回應?報告認為提出索賠的國家可通過以下十個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1. 將爭端報告給世衛組織,闡明其違反《國際衛生條例》所規定的義務;
2. 國際法庭提出索賠請求;
3. 通過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審理;
4. 個人、公司或國家根據《國際投資協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採取解決爭端行動;
5. 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採取行動;
6. 依據世貿組織規則採取相關行動;
7. 香港法院提出訴訟,指控某方行為違反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的權利;
8. 在美國聯邦法院對某方提出符合《外國主權豁免法》(FSIA)例外情況的訴訟;
9. 在美國聯邦法院對與某方有關聯的商業實體提出訴訟;
10. 在英國法院對與某方有關聯的商業實體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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